各部门:
为确保学校2025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本年度拟申报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进行摸底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范围
1.拟申报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申报讲师(中职)、副教授(高校)、教授(高校);
2.达到初定年限的拟申请人员,申请初定助级(助讲、助教、助工仅能初定一次);
3.转评讲师(高校、中职)、副教授(高校)、教授(高校)的拟申请人员。
注:行政兼职教师归教学学院统计。
二、申报条件要求
1.根据学校党委会会议决议,经苏州市教育局同意,我校自2019年起,除符合中级职称评审要求的教师可申报中职系列讲师外,符合高校教师系列评审要求的副高、正高教师,一律参加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的职称评审。
2.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从事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联院〔2024〕1号)文件精神,“关于同级转评:为适应五年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中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实际从事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教师,可申请参加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评”。
3.职称评审条件见附件,请认真对照执行。
4.关于任职年限的说明:
(1)申报中级必须是2020年(含2020年,双学位的为2021年前)之前取得助级职称,中级不得破格申报;
(2)申报副高一般是2019年(含2019年)之前取得中级职称,破格申报遵照评审条件执行;
(3)申报正高一般是2019年(含2019年)之前取得副高职称,破格申报遵照评审条件执行;
(4)初定资格条件: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按实计算),至少1年(按实计算)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可初定初级职称。
5.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 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三、材料申报审核要求
1. 根据佐证材料(原件),拟申报人员填写《附件5: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8:申报(初定或转评)人员情况简表(校内使用)》;拟初定人员填写《附件6: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8:申报(初定或转评)人员情况简表(校内使用)》;拟转评人员填写《附件7: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8:申报(初定或转评)人员情况简表(校内使用)》。将个人《申请表》、《申报(初定或转评)人员情况简表》报所在学院审核。
2. 学院根据拟申请人员的《申请表》、《申报(初定或转评)人员情况简表(校内使用)》审核佐证材料原件、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管理工作)情况,在相应栏签字,盖学院章;完成《附件9:2025年度拟申报(含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注意中高级分开为两个工作表)、《附件10:2025年度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3. 2月22日前,学院将本部门的《情况统计表》电子稿(附件9、附件10)、拟申报人员的《申请表》(附件5、附件8)纸质稿(1人1份)、拟初定人员的《申请表》(附件6、附件8)纸质稿(1人1份)、拟转评人员的《申请表》(附件7、附件8)纸质稿(1人1份)统一报组织人事部,本次摸底名单即为2025年校内职称申报(转评)名单,如有漏报的情况,在校内组织专家评审前三天不得再进行补报。联系人:组织人事部刘老师,电话:66503306。
职称评定事关学校发展和教师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一定要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并提醒拟申请人员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认真把好材料初审关,以确保我校2025年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附件2: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附件3: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职教学)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
附件4: 江苏省中职系列申报学科目录
附件5: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附件6: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任职资格申请表
附件7: 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附件8: 申报(初定或转评)人员情况简表(校内使用)A3打印
附件9: 2025年度拟申报(含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0: 2025年度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组织人事部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