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旧版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职业教育科研论文评比的通知》

创建部门:科研处发布者:薛洋洋作者:薛洋洋时间:2020-03-13浏览:720设置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地生根,助力江苏省职业教育现代化,推动全市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市职业学校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苏州市职教学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苏州市职业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1.优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布局;

2.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3.职业教育多元办学;

4.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

5.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发展的能力;

6.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7.拓展职业教育国际融合;

8.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融合;

9.推动职业教育普通教育融合;

10.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1.推动专业内涵建设;

1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3.1+X证书制度研究;

14.打造卓越师资队伍;

15.构建质量保障及评价体系。

二、参与对象

全体教师均可参加。

三、论文要求

1.围绕体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选题,结合本单位或者个人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实际撰写论文和案例。

2.应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学术性、实践性、创新性原则。严禁从网上或报刊书籍上下载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论文作者参评资格并通报。

3. 研究成果应体现理念创新、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特色明显,重在原创性,建议有条件的学校将送评论文进行查重,引用文献资料不得超过全文的20%;应充分反映理论前沿、突出现实问题、体现理论性,重在可操作性和推广性。论文均未公开发表。

4. 论文篇幅原则上控制在6000字以内。文稿格式;正文前要有摘要20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用标注要规范,注释统一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参考文献置于论文最后,注释和参考文献要写明作者(主编、译者)、篇名(书名)报刊名称及日期或期次(出版社及出版年份)、页码等项(见附件1论文格式要求)。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以便实施匿名评审。

四、评选说明

1. 所有参加苏州市评选的论文,均须由学校经过初评筛选后统一报送。每校按2019年报苏州市教育局在编专职教师数的10%送交参评论文,每位作者只可报1篇;如多为作者合作撰写,每篇署名不得超过2人,且其中每一个人不得重复两次。对不符合选题、格式和推荐要求的论文,文中出现作者姓名及学校、查重超过20%的文章,将不予送评。对查重超过40%的作者将予以通报。

2. 报送参加苏州市评选的论文,须提供电子稿和推荐参评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须最迟于410日前,统一发送给科研处薛洋洋老师

3.苏州市职教学会将组织对论文进行分类进行初选和复审,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给予表彰并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职业教育科研论文评比的通知(苏职学会〔2020〕2号).doc

 

科研处

                            202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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