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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时间:2019-04-15浏览:2913设置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分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高顶岗实习教育教学质量,对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顶岗实习是职业院校整体教学进程中的重要教学环节,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有利于创建并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完善学院指导、分院实施、企业与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教学体系,是强化内涵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2.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顶岗实习是推进职业教育实习场所与职业工作环境零距离对接的主要教学环节。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是职业院校提升实践性教学水平,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总体要求

1.各分院要重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参与教育、管理和训练的顶岗实习教学模式。研究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标准,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指导与考核,学生未取得顶岗实习相应的学分,不能予以毕业,使顶岗实习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2.各分院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为核心”的人才培养理念,让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从业能力,做到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促进人才成长的顶岗实习指导机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1.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领导,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建设,建立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的顶岗实习管理体制,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和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顶岗实习管理中的作用。

2.分院是学生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工作。要组织教务处、学工处、督导室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有效运行机制,提供经费保障。要组织各系部制订学生顶岗实习计划,组织实施计划、指导检查和成绩评定,要重视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实习单位是实施顶岗实习教学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任务的安排、实施和考核。要落实校企双方共同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选配好指导教师,并与学校共同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落实顶岗实习任务,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指导,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与思想教育工作,实习结束向学校提交实习学生的具体考核意见和成绩。

四、规范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取得应有成效

1.各分院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会同实习单位制订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并把提高学生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等人文素养融入实习全过程。顶岗实习计划是组织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和质量评价的依据。顶岗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要求与学分;实习方式与内容;实习时间与进度;实习任务与检查;实习考核与鉴定等内容,顶岗实习计划应体现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既有学习任务,又有生产任务,学习与生产实践结合,生产实践又与学习相联系。

2.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五学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作适当调整。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一年,特殊专业不得少于6个月。顶岗实习应按照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⑴顶岗实习准备: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开展顶岗实习教育、下达顶岗实习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

⑵顶岗实习阶段: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习单位按照顶岗实习协议和实习计划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全程跟踪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⑶顶岗实习考核及鉴定:对学生提供的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结合顶岗实习单位给予学生的评价和指导老师的意见进行成绩评定。

 3.各分院要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基地。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应以学校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为主体进行集中顶岗实习;暂时不具备集中顶岗实习条件的专业,也可采取分散落实单位的方式进行顶岗实习。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要做到专业和岗位对口,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实习。

4.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较多时,除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外,学校必须安排教师进行全程跟踪指导与管理;对分散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由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进行全程实习指导,学校指导教师进行定期巡回检查指导。要建立学生顶岗实习联系制度,学校指导教师要经常性的通过电话、走访等多种形式与企业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学校要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管理,要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作业与实习报告,开展学生顶岗实习中期检查,及时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预期效果。

5.要统一学生顶岗实习要求和管理规范。各分院要编印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作为学生记录实习内容、撰写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成绩考核等文本。对学生填写实习内容记录和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应提出明确规范要求。学生顶岗实习时必须携带《顶岗实习手册》,按要求规范书写实习周记,撰写顶岗实习报告。

6.分院要建立与实习单位相结合的顶岗实习质量监督与考核机制。要制订包括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等内容的顶岗实习考核办法。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应根据顶岗实习计划要求及学生顶岗实习表现、顶岗实习手册填写内容、顶岗实习报告、顶岗实习单位评价、指导教师的意见,以及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等考核要素,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的学生,除给予规定的学分外,还可试行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签发“顶岗实习经历证书”的办法。

 7.分院要重视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总结。在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应及时对学生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为做好下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提供依据。同时,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五、建章立制,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1.分院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不得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缺乏安全保障的顶岗实习工作,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

2.分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与安全意识教育。要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明确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要求,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严禁学生参与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

3.分院和实习单位要为顶岗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等保险,具体事宜由分院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各分院要督促实习单位按顶岗实习协议向实习学生定期支付实习报酬,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

1.因专业特殊性或职业从业资格等要求,个别专业尚不具备顶岗实习条件的,可参照本意见开展跟岗实习。

2.分院应依据本意见制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3.办学点五年制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原则上按照本意见执行。

4.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具体解释权归学院教学科研处。

 

 

 

 

                                     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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